驻马店男子禁不住诱惑卖假币 三万元买回一堆废纸

2016-08-10 18:00

核心提示:近日,一男子为贪图利益,花3万余元向他人购买18万元假币欲使用,后发现购买的假币是白纸,到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报案后,其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驻马店的王某(男,40岁)于两个月前在网上认识一自称“高姐”的女士,在交谈过程中,“高姐”向王某称其一朋友“王哥”有一批假币,此假币足以已假乱真,连银行工作人员、验钞机都无法识别。“高姐”为取得王某的信任,“高姐”主动约见王某,给王某一张百元“假币”,让其试试看,果然“假币”很真,王某很顺利地花掉了。不多久,“王哥”也见到王某,又给王某两张“假币”,让王某去银行试试看,王某拿着“假币”去银行存款,结果没问题。这下王某动了心思,与“高姐”讨价还价,欲购买假币做发财梦。岂不知,王某正一步一步落入“高姐”设置的圈套。

8月3日一大早,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王某携带3万现金急匆匆来到周口,与“高姐”、“王哥”见面购买18万元假币。在汽车站见到“高姐”后,“高姐”领着王某在周口人民公园见到了早已等候的“王哥”,王某将3万元现金交付给“王哥”,“ 王哥”先将内装10万元假币的提包交付给王某,并让王某在此等候剩下的8万元假币,“王哥”“高姐”二人一同到周口市中心汽车站去取假币。王某左等右等

就是不见二人回来,再给“王哥”“高姐”打电话,二人的电话已关机,王某情急之下就打开提包查验假币。当打开提包时王某傻眼了,发现成捆假币除两头为两张假币外其余均为白纸。这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王某越想越气愤,就携其所购得的10万“假币”到周口市公安局荷花分局报案,可令他想不到的是,自己被骗不说,还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荷花分局刑事拘留。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构成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在此,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在加强识假、防假的同时,要自觉抵制假币,千万不能像王某一样因贪图利益而做出害人害己的事。目前,王某现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通讯员 王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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