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娱言获悉,近日,中国记协网发布《关于撤销第二十六届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的情况通报》,北京电视台、天津广播电视台、浙江广电集团等单位推荐的16件作品,因存在重新制作编辑、重新制作导语或申报材料非播出版等情况,被撤销中国新闻奖获奖资格。
《通报》称,在第二十六届中国新闻奖评选中,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共收到评议举报意见97条,经核查,有16件获奖作品存在重新制作编辑、重新制作导语或申报材料非播出版等情况。本届评委会主任会研究决定,撤销16件作品中国新闻奖获奖资格。
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名台”上榜
金口娱言发现,被通报撤销获奖资格的16件作品均为广播电视节目,包括一等奖3件,二等奖3件,三等奖10件。分别来自湖南大学、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天津广播电视台、四川广播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广东广播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兰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浙江广电集团等10家单位。
其中,不少单位有不止一件作品被撤销获奖资格。例如,天津广播电视台最多,有3件作品被撤销获奖资格;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和广东广播电视台各有2件,其他单位分别有1件。
对于上述16件作品被撤销中国新闻奖获奖资格的原因,《通报》披露是“存在重新制作编辑、重新制作导语或申报材料非播出版等情况”。
金口娱言发现,湖南大学推荐的广播消息《我和总理共“问诊”》的撤销原因是“播出时间造假”,北京电视台推荐的电视消息《起笔大交通》的撤销原因是“为参评重新制作”,吉林人民广播电台推荐的广播消息《“吉林一号”卫星成功发射》的问题是“重新制作导语部分”,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推荐的广播消息《全国首个区域机动车治污机构今天成立》的问题是“重新编辑”,广东广播电视台推荐的广播系列《寻访华南抗日“第一枪”》的撤销原因则是“申报材料非播出版”。
《通报》称,按照《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记协发[2016]1号)第九条“处罚办法”规定,如发现本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或与刊播时不一致,《推荐表》等申报材料有造假、虚报、篡改、伪造及未按规定程序推荐、评选等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和诫勉谈话,被诫勉谈话的推荐单位不得参加下一届该项目评选;对上述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希望各地区各单位从中吸取教训,加强新闻从业人员作风建设,严格采编工作管理,完善审核办法和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新闻工作的公信力,确保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016年11月2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第二十六届中国新闻奖、第十四届长江韬奋奖评选揭晓。来自全国报社、通讯社、电台、电视台和新闻网站的256件作品获中国新闻奖,其中特别奖3件,一等奖40件(含10个新闻名专栏),二等奖85件,三等奖128件;20名新闻工作者获长江韬奋奖,其中长江系列10名,韬奋系列10名。
中国新闻奖是经中央批准常设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自1991年开始评选,至今已评选26届。
来自中国记协网的数据,自2006年中国记协逐步探索评奖公示机制以来,到2015年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揭晓,已有35件作品因违规参评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加上本次第二十六届中国新闻奖16件作品被撤销获奖资格,目前已有51件作品因违规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其中,在评委会评选前,取消参评资格的作品有17件;在评选后的公示期间,有16件评委会拟授奖作品因违规取消获奖资格;在评选结果揭晓后,有18件已获奖作品因违规被撤消获奖资格。还有一些作品因为有瑕疵被降低了奖级。
例如,2015年 11月2日,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揭晓,294件作品获奖。获奖作品名单,和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公示的评委会评选结果有一定的调整和变化。
据悉,这是当届中国新闻奖评委会主任会议对评选结果公示期间所收到的评议举报意见以及相关核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后,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作出的决定。其中,拟评为广播消息一等奖的《连片杂交稻种上历史最高纬度》被举报“内容完全失实”。评奖办公室经核查发现,主持人播报的导语——“水稻专家袁隆平和他的团队在莒县收获百亩片区亩产968.37公斤新纪录。连片杂交稻成功种上了历史最高纬度。”表述有歧义,造成失实。拟评为文字消息三等奖的《太阳突然安静下来,黑子去哪儿了?》被举报涉嫌抄袭外国媒体作品。评奖办公室经核查发现,该作品不是国内媒体首发原创作品,不属于中国新闻奖评选范围。根据《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相关规定,这2件作品被撤销获奖资格。拟评为网络评论一等奖的《3万多群众合力围捕暴恐分子是一面镜子》被举报多处表述有语病。评奖办公室经核查发现,该作品确实存在个别标点符号使用错误。根据《评选办法》规定,该作品被降为二等奖。
从参评到获奖,至少要经过3-5次推选和公示
据金口娱言了解, 对参评作品和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对参评作品和评选结果的评议,是中国新闻奖评选机制中的重要环节。2007年,为进一步增加中国新闻奖评选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加强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力度,中国记协在2006年首次在网络上公示获奖作品名单、评委名单和评选程序的基础上,逐步加大了公示工作力度,形成了中国新闻奖评选的公示制度和相应的核查处罚办法。
根据《评选办法》规定,每件通过组织报送参评的作品,从参评到获奖,至少要经过3-5次推选和公示。一是推荐单位的初评和公示;二是报送单位的初评和公示,报纸版面、新闻摄影、新闻专栏和网络作品等还要经过专项初评单位的评选和公示;三是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对参评作品的公示和评选结果公示。对所收到的举报和评议意见,评奖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核查和分类处理——举报情况属实的,严格按照评选办法相关规定,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定评会前收到的评议性意见,如实提交评委会评选时参考;评选结束后收到的评议意见,影响作品获奖等级的,在提交评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后,对相关作品予以降等处理。
按照《评选办法》规定,这些被撤销参评或获奖资格的作品中,有抄袭、造假等违规问题的,中国记协还将对推荐单位和报送单位予以警告和诫勉谈话。被诫勉谈话的推荐单位不得参加一下届相关项目的评选;对有关作者、编辑予以通报批评,并禁止其三年内参加中国记协组织的各项评选活动。对违规参评并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发布公告,取消相关人员获奖资格,并责成相关报送单位、推荐单位追回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被撤销获奖资格的相关作者(主创人员)、编辑三年内不得参与中国新闻奖评选。
同时,根据新闻界建议,自2015年起,《评选办法》加强对推荐单位、报送单位的工作要求,对于所推荐、报送作品明显不符合评选标准的推荐和报送两级评委会,将向其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每年通报一次。连续两年被通报的,将视情况减少其推荐、报送名额。
《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明确处罚办法,查处相关违规人员的目的,不仅仅是维护中国新闻奖评选的公平公正性的需要,是增强评奖工作严肃性、权威性的需要,更是维护新闻工作的公信力必须采取的举措。2014年,在第二十四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结束后,中国记协首次公开发布通报,分别宣布撤销了两件作品的获奖资格,对相关作者和编辑提出严正批评。通报发出后,在新闻界内部引发不小震动,不少新闻单位感到被敲响了警钟,表示将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媒体从业者作风建设,严格采编工作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新闻工作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