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国家的举贷和王侯的放债,形成了中国最早的债券的雏形。明后清前,在一些收益高的高风险行业,采用了“招商集资、合股经营”的经营方式,参与者之间签订的契约,成为中国最早的股票雏形。
19世纪40年代外国在华企业发行外资证券。证券的出现促进了证券交易的发展,但这个时期的证券交易也只是外商之间进行,后来才出现华商证券交易。1872年,上海轮船招商局,是近代第一家以西方股份制公司为学习对象,通过向民间发行股票“招商集股”,筹集资金进而兴办的新型股份制企业,可以说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和中国人自己第一次发行的股票出现。
但由中国政府主导发行的,算得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国第一张股票应该是——清政府印造昭信股票。因为它可以抵押、售卖,跟现代意义的股票一样,发行方为了摹集资金,买方可以当投资、交易。
1898年2月4日(距今119年),清政府准奏印造昭信股票100万张。当时,清政府因《马关条约》规定的第四期赔款即将到期,外债难举,右中允黄思永请造自强股票,筹借华款,户部拟定章程,奏准施行。发行总额为1亿两,面额分100两、500两、1000两3种,名“昭信股票”。年息5厘,分20年还清。股票可抵押售卖。
但发行时,地方官吏有“名为劝借,实则勒索追催,骚扰闾闾”,甚至“计亩苛派,按户分口严传,不到者锁拿严押”的现象。不久,即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