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洛阳日报社党委委员、副社长崔运山外出参加会议期间不按要求参会,会后绕道成都旅游动等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

中国搜索郑州3月2日讯 据洛阳市纪委消息,近日,洛阳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其中,洛阳日报社党委委员、副社长崔运山外出参加会议期间不按要求参会,会后绕道成都旅游动和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游玩活动等问题。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据通报,2015年12月9日至11日,崔运山赴重庆参加2015中国报业物资供应年会。12月9日,崔运山未按要求参加年会,到重庆景点游览;12月10日至11日,崔运山接受与本单位存在业务关系的河南共赢纸业有限公司安排的游玩活动。会议结束后,12月12日至14日,崔运山超出计划行程,绕道成都旅游,并报销机票、航空保险、差旅补助等共计2230元。2016年12月23日,洛阳市纪委给予崔运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纪资金。
同时受到通报的还有其他2起违纪问题,分别是:
1.西工区政府办副主任兼遏制办主任闫俊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使用公车问题。
2016年10月30日、11月2日,闫俊以女儿结婚为由,分两次在西工区纱场西路军安大酒店设宴15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700元。2012年6月以来,闫俊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西工区城建综合执法大队车牌号为豫C-RV236五菱之光面包车使用至今。2016年12月16日,西工区纪委给予闫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将违规资金缴廉政账户、违规使用车辆退还西工区执法大队。
3.栾川县秋扒乡动物检疫站负责人梁红军(聘用人员)违规收受管理服务企业礼金问题。
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梁红军负责秋扒乡青城山生态养殖园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出栏检疫、母猪及育肥猪保险报销等工作期间,分4次收受管理服务企业礼金42000元。2016年10月14日,栾川县纪委给予梁红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责令其将违纪资金退还企业。(洛阳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