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关于女人的四种禁忌陋习,早就应该废除掉了

2017-01-02 20:35

从小生活在农村,对农村各种事情都亲身经历过。曾经的农村有各种的风俗禁忌,或许也是穷讲究,富面子。现在的农村渐渐富裕起来了,很多禁忌都已经被打破,但也有一些流传至今,其中关于女人的禁忌最多。这些老规矩大都是对女人的歧视,都应该废除了。

女人孩子不上桌

曾经的农村有这样的习俗,女人和孩子不能上桌吃饭。也许是因为贫穷,要招待好客人,女人厨房里面忙活半天要等着男人们吃完了才会吃,或者在一旁的小桌上吃。如今现生活好了,也不缺吃的,现在都是男人做一桌,然后小孩妇女做一桌,当然饭菜都是相同。现在男女不同桌主要是女人受不了那难闻的烟酒味,也听不惯一群老爷们的大嗓门的吹牛。

年三十的火,正月十五的灯

在农村嫁出去的女儿回娘家也有很多禁忌,尤其在年三十和正月十五。俗话说“三十晚上的饺子,没外人”,以前说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过年这天是不能回娘家的。在有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一种说法,在娘家过春节会妨碍爹娘的身体健康。元宵节这天也不能回娘家,有不看娘家灯一说,不然对娘家不好。那时候农村孩子多,现在都是独生子女,双方父母都巴不得孩子来自己家过年,这些习俗都应该舍弃了。

出嫁的女儿,不能在娘家生孩子做月子

在农村孩子不能在娘家生的,据分析有两种原因。第一个婆家面子挂不住,另一个都认为对娘家人不好,如在娘家生孩子或者做月子,正巧娘家人又出点什么事都会怪罪到这件事上。其实都是一些莫须有的论调,应该农村曾经贫穷坐月子花费不少才传出来的这样习俗。如今生孩子都在医院,这样的习俗应该去掉。

未婚死亡,不能入祖坟

这习俗应该说是农村第一大陋习了,未婚夭折的不能入祖坟尤其是女性。老辈更是如此,因为老讲究但女孩是人家的人。这样的迷信做饭至今还在一些农村存在,未婚女孩死亡后要配阴婚,然后埋在男方的坟。这样的事情是对女人赤裸裸的歧视,应该规定废除掉。

在旧社会由于文化水平有限,一些迷信的思想束缚着人们。错把一些陋习当成真理的至今还有许多陋习在农村流传,好的习俗我们要保留,像这样的陋习糟粕应该去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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