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撰写史书时讲究“春秋笔法”。明明只是一字之差,其中却暗喻褒贬。比如,同样是皇帝杀人,用“诛”字就是对方罪有应得,用“杀”字就是皇帝滥杀。
在传记的排序和合传上也是如此。传记排序通常是皇帝本纪、后妃传、宗室传、诸侯传、功臣传、普通臣子传、其他传、奸臣传、四夷传。(宗室传有可能分散在其他传记当中)合传的人往往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或者是官爵,或者是身份,或者是功绩。?三国志?中的“关张马黄赵传”就是因为这几个人都被蜀汉后主追谥而合传的。
?三国志?中最为奇怪的一传是“刘繇太史慈士燮传”。
首先是排序,三人合传在后妃传之前。?三国志?在后妃传之前的除了君主传外,只有“刘二牧传”。此处的“刘二牧”是刘备之前蜀地的统治者。而孙权之前的统治者应为他的父亲和哥哥,也就是“孙破虏讨逆传”。将三人合传排在此,说明三人不同于董卓、刘表等诸侯,更接近于刘焉父子,算是蜀汉建立之前的地区统治者,而不是被诛灭的诸侯。
其次是合传的身份。在后世历史评价中,太史慈都是作为孙策、孙权部将存在的,这种身份与刘繇和士燮不同。从后二人传记来看,二者都是孙策、孙权统治江东之前的统治者(士燮是交州的实际统治者。)。以此来看,将三人放在一起显然是不合适的。太史慈似乎更应该跟程普、韩当等人合传。即使功绩再高,也只能和周瑜鲁肃吕蒙合传。
太史慈与刘繇、士燮合传说明陈寿是将三者当作同样身份的人,也就是认为三者都是诸侯身份。将三人合传排在后妃传之前更说明陈寿是有意为之。
也就是说,根据陈寿掌握的史料,太史慈并非孙吴的部将,至少不是孙权的部将,而是专制一面的诸侯。太史慈在孙吴政权早期无疑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可能远远超出历史上的评价。其地位可能在周瑜等人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