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月3日发布监管动态称,上周,因周信钢、李欣、周晨作为一致行动人在买入新元科技股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入股份,违反了《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情形。从2016年12月27日起至2017年2月9日止对周信钢、李欣、周晨的相关证券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