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济南交警发布机动车的路口通行规则,同时也发布了市区机动车不礼让违法高发的路口,这些路口多数位于闹市区,平时车流量、人流量都很大。
消息一出,引发网民一片吐槽:“怎么让,红灯也走,绿灯也走。”“有些路口行人基本不断,如果依着让行,我敢说一天过不了十辆车。”“行人犹犹豫豫,司机战战兢兢,光见着车让人,没见着过人让车。”“我刚扣了三分,一个行人走一半停住了,我就过去了,结果三分五十,以后再有不走的,我下车扛着他走。”“红灯是行人的,绿灯也是行人的,都是行人的”……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去年6月,交警增加自动抓拍,严管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有报道说“不仅公共交通秩序有了很大的改善,甚至人们的素质文明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可是不久又发现,行人不规范过街导致右转车道拥堵等现象比较严重,于是交警又发布关于行人过路口的通行规则:倡导斑马线上“人快走”。
但是走多快属于快走?不快走又能怎样?因为缺乏具体的“标准”,也谈不上有什么处罚措施,所以现在的情况还是,右拐的车一辆压一辆,行人们磨磨蹭蹭,拖拖拉拉。有时候开车经过斑马线,看到行人慢慢悠悠地过马路,我也是真想下去,“扶”他赶紧过马路。
有人说“相互礼让才是安全绳”,这话听起来没错,但是我总觉得,礼让是有一定的局限的:在人的素质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或者在没有其他的解决手段的情况下,倡导礼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但是当人的素质还有待提高,或者还有其他的解决手段,最好还是运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毕竟,礼是属于道德范畴,一旦与强制挂钩,容易让人混乱。而礼让,一个来自于我个人的体会是:当我开车遇到行人站在斑马线一侧,我就会揣测,他到底是过还是不过,我是让还是不让;当我是行人过斑马线,看到来往的车辆很多,速度很快,我就会揣测,他们会不会让,我该不该现在过。所以,经常看到的情况就是,行人想走又不敢走,车辆启动了又刹住,简直是在玩猜、猜、猜!
我认为,与其礼让行人,不如变“礼”为“理”,采用合理的手段解决这个问题,让大家不用去猜,不用去犹豫,不用去担心。其实有很多网友提的建议就很好,比如说在人流量、车流量大的路口建过街天桥;在相对小一些的地方设置右转信号灯,和行人过街的时间错开等等。总之,就是根据各个路口的实际情况,灵活地运用各种手段,有针对性地解决。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多听听大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