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又爱又恨的微信支付?为1元钱 他一怒之下把腾讯告上了法庭

2017年2月25日,根据雷锋网的报道:本周星期四的上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公开庭审了一桩和微信支付有关的案件。其中,原告名叫余仁财,被告则为腾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客观来看,这桩和微信支付有关的案件,或多或少值得人们深思……

2017年1月,易观智库向外发布统计报告称:2016年第三季度,国内的第三方移动支付(不同于国内的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高达90419亿元人民币。2015年第三季度,国内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才43914亿元人民币。从2016年第一季度到第三季度,支付宝的市场份额连续三个季度递减,财付通的市场份额连续三个季度递增。2016年第三季度,支付宝的市场份额50.42%,财付通的市场份额38.12%。估计的话,财付通击败支付宝,夺得国内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霸主位置是早晚的事情。为何?微信支付可谓财付通的“第一功臣”。微信的活跃用户已经超过8亿户,况且,QQ的活跃用户也在5亿户以上。

腾讯曾规定:从2016年3月开始,用户从微信中提现到自己银行账户的同时,得向腾讯支付手续费。一年中,用户仅有1000元人民币的免手续费额度。免手续费额度一旦被用户“用完”,用户再从微信中提现到自己银行账户,支付给腾讯的手续费按用户所提现额度的0.1%计收。手续费不到0.1元人民币的,均按0.1元人民币计收。国内的个别网友这样调侃:“微信提现收费,腾讯有恃无恐,凭的是什么?凭的是微信粘住了8亿户左右的用户。他们用微信支付成了一种难以改掉的习惯。”

话题回到本文开头所谈到的那桩和微信支付有关的案件上来。余仁财始终认为,腾讯太霸道。他对雷锋网说:“收不收费,什么时候收费,收费标准是什么,完全由腾讯单方面决定。这显然是不合法的,也是不合理的。”腾讯觉得自己挺委屈,余仁财可能是“故意和腾讯过不去”。在法庭上,腾讯称:“3月1日前,原告账户仅29.1元,完全可以无成本地提现出来。但在3月1日,原告先是大额充值2000元,然后进行提现,因为超过免费额度,最终才被收费(1元人民币)。”

余仁财指责腾讯的微信收费通告和《微信支付用户协议》第五项均丢失了契约精神。言下之意,可能,余仁财心想:“我们从微信中提现到自己银行账户,以前腾讯是不向我们收取手续费的。现在呢,腾讯不征求下我们的意见,就决定向我们收取手续费了。微信是一款非常好的APP。生活中,我们难以抛弃微信。腾讯知道了我们的这一个‘痛点’。”不妨,引述雷锋网的原话:“但是在他看来,微信的收费通告,《微信支付用户服务协议》第五条都违反《合同法》,属于将微信提现收费之单方面意志强加给原告。”

腾讯又是如何反击余仁财对它的指责的?法庭上,腾讯列出的一系列理由中,包括了如下两个理由。一个,腾讯向用户收取手续费,根本不是为了自己盈利,而是因为国内的各家商业银行会向微信支付收取手续费。腾讯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平衡成本”。二个,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余仁财是故意向微信中大额充现,最终目的是想腾讯不向他收取手续费。